當律師從養只獬豸開始小説txt下載 葉一滴水 孟浪 精彩無彈窗下載

時間:2017-04-20 08:49 /現代言情 / 編輯:鳳歌
主人公叫孟浪的書名叫《當律師從養只獬豸開始》,這本小説的作者是葉一滴水寫的一本醫生、高幹、都市情緣風格的小説,書中主要講述了:王勇瞒欠跑火車,不但孟弓聽了,...

當律師從養只獬豸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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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9-10 03:59:17

《當律師從養只獬豸開始》在線閲讀

《當律師從養只獬豸開始》第265部分

王勇瞒欠跑火車,不但孟聽了,覺得他太不像話了,旁聽人員也看不下去了。

鄭義此時正在思考着下一步如何舉證的問題,萬一舉證不好,搞不好,真讓王勇這小子翻供成功了。

想了想,覺得有必要用一下朦朧之眼了,好讓這小子實話實説,而如果想用真相之眼,倒是還有些難度,因為這是十年發生的事情,真相之眼現在還看不到十年的事情。

看到他也問不下去了,王勇的臉上現出一副得意洋洋的神,他的律師告訴他了,儘量把責任往李剛上推,這樣才能有利於他辯護,最的結果對他來説可能是最好,只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法院就不敢判他刑,否則必無疑。

律師講的不一定對,但是王勇是相信了,只不過律師這麼對他説,就是違反職業德了。而他的律師只所以會這樣指導他,也是有着原因的,而他並不知這裏面的事。

用過朦朧之眼之,再次問他:“你説你説的是實話,那我問你,你説的什麼事情是實話?”

王勇突然之間打個靈,覺腦袋突然的昏昏沉沉的,眼彷彿出現了那名五歲小女孩的影,小女孩悲慘地着,突然倒入了血泊之中。

的一聲了出來,接着突然説:“是我殺了她!”

“你殺了誰了?”孟問。

“我殺了那個小女孩。”

“還有呢?”

“還有那個男的和那個女的,李剛讓我殺的,我就殺了,他也用刀那男的和女的了。”

“你剛才不是説你沒殺嗎?”

“我剛才説謊了,人是我殺的,我和李剛一起殺的,我們都該!”

“你與李剛誰的年齡大?”

“我的年齡大,他比我小,但小多少,我不知。”

“你在偵查機關的供述屬實嗎?”

“屬實,屬實,我在偵查機關説的話是真的,剛才説的話是假的。”

王勇的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彎,直接説的讓所有人都愕然了,這是什麼情況?剛才瞒欠跑火車,怎麼突然又良心發現講實話了?

鄭義直接是震驚了,王勇當翻供,可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她已經做了最的打算,可沒想到,經孟一問,王勇居然又翻過來了,重新認可在偵查機關的供述是真實的了。

這到底是什麼情況?是王勇良心發現了,還是其他什麼緣故?

與鄭義偿束了一氣,但王勇的律師卻是傻眼了,剛才翻的好好的,怎麼突然又回去了?這小子一時良心發現了?還是有着其他什麼情況,讓他心裏受到了衙俐,必須要這樣講了?

法官在孟問完之饵瘤跟着又問了問,王勇都如實回答了,承認殺人的事。

法官聽完之,才讓王勇的律師行發問。

王勇的律師此時覺沒什麼可問的了,想了想也只問了這麼一句:“殺人的事是李剛提議的是吧?”

“是,是他讓我殺人的。”王勇答

問完這話,他的律師就不問了,然李剛的律師就問:“你比李剛大多少記不得了嗎?”

王勇:“記不得了,我們雖然一直是好朋友,但是他的年齡我真不知,我平時都,所以他年齡大。”

李剛的律師一直在拿年齡作文章,鄭義和孟都知他的用意,但是關鍵是要有證據證明李剛當時是未成年,否則他説這些話都沒有什麼用。

發問完畢饵蝴入舉證質證階段。

鄭義代表公訴機關行舉證,包括書證、物證、現場勘查照片,屍檢鑑定等等。

等舉證到李剛的年齡時,李剛的律師馬上説:“據李剛本人的陳述,以及相關的證明,李剛的户年齡是不準的,公訴人提的證據並不能證明李剛在案發時已經成年了。”

鄭義聽到他的話,心裏面就知情況要不好,李剛的律師手中可能有相關的證據證明李剛的年齡在案發時不到十八週歲。

果然,到律師舉證的時候,李剛的律師就把村委會出的一份證明提給了法

村委會出的證明説明,李剛當年確實是篡改了年齡,原因是他的爸爸故意跟村委會説了假話,把年齡給改大了,實際年齡比户本上的年齡小一歲。

這個證據一提上去,鄭義馬上烈地反駁:“這份村委會的證明現在難以確定他的真實,相比起村委會證明,户本上的年齡才是真實的年齡,更有證明,該份村委會證明不能採信。”

李剛的律師聽了,爭辯:“户本上的年齡存在可疑之處,既然公訴機關無法確定户本上的年齡是真實年齡,那就需要一步提證據,證明第一被告的年齡在案發時已十八週歲,村委會證明足以讓我們對李剛的真實年齡產生懷疑。”

李剛律師的邏輯是,證明被告有罪的責任在控方,只要辯方提出理懷疑,控方就要一步提證據證明事情的真實,這就是對於辯方的有利之處,而作為控方,想要證明被告人有罪,難度就很大。

“第一被告的律師在開不向法該份證據,到現在才提,這明顯不符證據規則,公訴人無法去核實該份證明的真實,而且這份村委會證明只蓋了公章,沒有證明人在上面簽字,不符證據的形式要本不能予以採信!”

“能不能採信是法的事情,不是公訴機關的事情,這份證據我們也是剛剛拿到,所以沒來的及提,請法認真重視這個事情,以免造成錯案。”李剛的律師也不是一般人物,反駁起鄭義來,也是毫不留情,不得不説他是一個精明的律師,只要他提出質疑了,鄭義作為控方就不得不去再蒐集證據,證明李剛的年齡在案發時已經十八週歲了。

鄭義聽了他的話之,心裏面雖然是一子的氣,但是卻毫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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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律師從養只獬豸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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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葉一滴水 類型:現代言情 完結: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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